時  間:民國113329(星期五上午1130

地  點: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327樓大會議室

主  席: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學系教授)

出席委員:黃怡翎(台灣女人連線 常務理事)

滕西華(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 秘書長)

黃子漢(台灣互動電視 代理執行長)

楊惠蘭(台灣互動電視 總監)

鄭凱元(台灣互動電視 節目部經理)

紀  錄:李安琪(台灣互動電視 執行製作)

會議流程:1120-1130 報到

     1130-1230 討論事項

     1230-1250 臨時動議 

一、討論事項

1、說明自製新聞類型節目延後播出原因
    ●台灣互動電視總監 楊惠蘭
原定六月底播出,因攝影棚於十樓重新建置,延後播出時間,目前已將延後事宜提報給NCC。播出頻率為週間塊狀式,一週播出一次,節目內容以美中、國際議題為主軸,播出時間暫定晚間七點或十點。

 

2、討論自律規範
    ●文化大學新聞學系教授 莊伯仲
共列11點規範,判斷後符合業界常規。

Smart T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A.媒體專業及公正客觀

(a)所有新聞與節目之製播,應以忠於事件真實性為原則。

(b)應公平報導社會各種意見,不可預設立場,亦不得強化黨派、省 籍、統獨、族群、性別之對立。

(c)選舉新聞及相關節目,對各政黨與各候選人,應公平對待。

(d)網路訊息、外電報導、商情訊息的新聞及相關節目之製播,應深 入查證訊息之真實性,力求客觀、中立、平衡、真實,若有錯誤 立即更正。

(e)各級民意代表之發言質詢,或個人記者會,資訊多涉及政治敏感 話題或者人民陳情案件,應審慎查證,避免遭不當誤導。

(f)各類民調的發布、引用及評論等,報導其內容及程序應符合相關 法令之規定,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樣方式、母體及樣 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

(g)謹守新聞報導之公正客觀分際,新聞與評論須清楚分隔,獨立之 報導、評論,不受任何勢力左右。

(h)避免涉入任何黨派活動,如聯署、抗議行動、示威遊行。

(i)關於消費、買賣、醫療、爭訟等糾紛,應給予雙方公平陳述。 (j)高度爭議性的公共議題或政策論辯,應力求角度多元與完整性。 (k)報導中應明確交代消息來源。若因故須答應隱匿消息來源,須先 查證其透露消息之動機正當性,兼顧新聞真實與保密原則。

 

B.尊重基本人權暨多元文化

(a)應尊重所有採訪對象的基本人權,包括隱私、肖像及受訪意願。 (b)兒少、性侵害、家暴案件,不得洩露其身分資訊。

(c)男女性別平權,新聞或節目均不得將女性物化、貶抑或情色化。 (d)積極維護各弱勢人權,協助導正歧視形象。

(e)採訪方式應符合新聞倫理,尊重受訪者應有之權益,若非基於公 共利益考量,不得進行祕密錄影錄音採訪。

(f)基於同理心,不可過度侵擾悲劇或災難受害者及其家屬。

(g)對於意外或災難罹難者之屍體與其個人尊嚴,應予尊重。

(h)慎用悲劇事件的資料畫面,避免當事人或家屬二度傷害。

(i)公共場合取景應避免以鏡頭特寫個人,以免侵害隱私。

(j)跨性別、次文化族群、不同宗教信仰、多元家庭、不同種族、國 籍、膚色、族裔身分、身心障礙者等,尊重並發掘多元文化的優 點與特質。

Smart T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Smart 知識台自律委員會之組成 本委員會成員為內部委員 3 人、外部委員 4 人;委員之人選,內部委員會 主要為本公司各部門主管,外部委員會則聘請兒少權益、性別平等、新聞、節目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資深人士參與。

 

本委員會內部委員皆為無給職,除由本公司人員擔任委員之情形外,外部 委員前赴開會時得支領車馬費。

本委員會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擔任會議主席

 

(2)成員名單

編號

服務單位

職稱

姓名

備註

1

文化大學新聞學系

教授

莊伯仲

外部委員

2

台灣女人連線

常務理事

黃怡翎

Smart T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一條:基於媒體獨立自主,維護言論自由,保障閱聽人權利及落 實媒體自律原則,特成立「Smart 知識台新聞倫理委員會」。

 

第二條:本會職掌如下

1.修訂本公司新聞、節目內容之自律規範。

2.監督本公司所製作的新聞、節目內容無違反自律規範。

3.審議及監督閱聽人對本公司提出之申訴及處理情形。

4.其他經本會評估可列入權責之事項。

 

第三條:組織

1. 本會設委員共 5-7 名,其中內部委員 2-3 名,外部委員 3-4 名, 但外部委員應逾 1/2。召集人由外部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之。 2. 外部委員應包含具傳播、新聞、性平、兒少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

3.本會外部委員由總經理遴選聘任,任期一年,期滿得連任。

4.本會委員屬無給職,得酌支車馬費。

 

第四條:會議

1.本會每季召開一次會議,若遇重大情形時,得召開臨時會。

2.會議召開時,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及二分之一以上外部委 員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得決議。

3.本會開會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4.會議討論事項若涉及本會成員時,該委員不得參與投票決議。

 

第五條:委員職權

Smart T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時  間:民國113329(星期五) 上午1130

地  點: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327樓大會議室

主  席:莊伯仲(文化大學新聞學系教授)

出席委員:黃怡翎(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林思平(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

滕西華(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列席人員:周欣怡(台灣互動電視副董事長)

出席委員:黃子漢(台灣互動電視代理執行長)

楊惠蘭(台灣互動電視總監)

鄭凱元(台灣互動電視節目部經理)

紀  錄:吳佳昕(台灣互動電視節目企劃)

會議流程:1120-1130 報到

     1130-1230 推選倫理委員會主席、報告事項

     1230-1250 臨時動議

  • 推選主席

經過所有出席委員一致同意,推薦文化大學新聞學系莊伯仲教授擔任113年度Smart 知識台倫理委員會主席。

 

  • 報告事項
  • 台灣互動電視總監 楊惠蘭

謝謝各位老師參與並且成為我們的倫理委員會委員,這是113年度第1次舉辦,未來會以每一季召開一次的方式進行,本次會議目的是推選出主席、並且確認本台運作相關事宜。

本頻道規劃自製節目預計在625日以前,於MOD頻道開始播出,目前預估在1135月底至6月初進行試播。《雲爆論壇》(名稱暫定)每集時長1小時,每周播出時間4小時(含首播及重播),並且因規劃新節目製播時數占總時數8.5%,因此每周尚有約10小時排播新節目之空間(24*7*8.5%=14)

申請資料中,頻道規劃新節目佔比:雲爆論壇:0%-8.5%,(比例會因實際狀況浮動式調整)因此規劃新節目一週製播時數最大值為 (24*7*8.5%=14)

 

Smart T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